征集部门: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征集开始日期:2023-03-17 11:54
征集结束日期:2023-04-17 11:54
状态: 已经结束
国土空间规划是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按照国家统一工作部署,我县组织开展了《泾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效落实《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安徽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相关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做好国土空间规划顶层设计。现将《泾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示草案予以公布。
一、公示时间:2023年3月17日—2023年4月17日。
促进皖南国际旅游文化示范区建设
二、公众意见收集途径:社会各界可于2023年4月17日前,通过纸质意见邮寄、发送电子邮件或网站留言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文旅融合魅力空间
邮寄地址:泾县稼祥南路170号,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楼206室(国土空间规划管制股);
电子邮箱:853628066@qq.com;
联系电话:0563-5120598;联系人:张工。
四大农业生产空间
自然保护地体系
(请在信封或邮件名称上注明“泾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意见建议”字样,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单位反馈请加盖公章。)
重要产业和创新空间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7日
附件:《泾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示草案)
为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做好国土空间规划顶层设计,经县政府同意,我县制定了《泾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示草案),于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4月17日面向社会征集意见,截至于2023年4月17日,未收到反馈意见。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