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部门: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征集开始日期:2023-11-21 16:02
征集结束日期:2023-12-20 16:02
状态: 已经结束
为了加强我县户外广告管理,规范户外广告经营,服务经济与社会发展,泾县政府办编制了《泾县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具体安排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2月20日
二、获得征求意见稿全文的途径:点击本文附件下载
三、反馈意见联系部门及方式:县政府办(县行政中心大楼609办公室),联系电话:0563-5102619,电子邮箱:jxssyfb@163.com或者在网站留言。
对提出的意见需说明具体的理由和依据,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或电子邮件请提供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特此公告。
附件:《泾县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1日
《泾县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的反馈情况
为了加强我县户外广告管理,规范户外广告经营,服务经济与社会发展,我办牵头制定了《泾县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2月20日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截止2023年12月20日,未收到反馈意见。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