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繁体版
  • 无障碍
  • 长辈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互动交流 > 信件详情

网民:陈***

本县乡镇事业单位服务期问题

发布时间:2021-09-16 03:35责任单位:中共泾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原泾县编办)浏览量:4085信件来源:县长信箱
2021年事业单位招考,公告和职位表未标明有服务期的岗位是否有服务期呢?如果有,请问服务期内能否参加其他事业单位或公务员考试呢?
回复单位 人社局 2021-09-17 10:22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第十二条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同时,泾县县委编委《关于加强在编工作人员服务(聘用)期管理的通知》(泾编〔2018〕24号)明确规定: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时,须与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并约定最低聘用年限。上级对聘用年限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明确规定的,按下列规定执行:1.通过公开招聘方式新聘用工作人员其聘用年限一般不得少于3年。因此,通过公开招聘方式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聘用期限不低于3年。对于服务期内是否可以参加公务员或其他事业单位考试的问题,泾编〔2018〕24号文件也明确规定:工作人员在最低服务(聘用)期内,原则上不得流动;也不得弄虚作假,以非公职人员身份参加公开招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最低服务(聘用)期内,且工作1年以上的,经所在单位批准(在下属单位工作的,需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参加县内外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泾县编办

2021年9月17日

信件回复满意度评价:

1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