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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周***

交通事故第三方逃逸 受害者就医后医保无法报销医疗费用

发布时间:2021-12-30 15:00责任单位:医保局浏览量:3491信件来源:县长信箱
2021年12月8日早晨6时左右,我公公朱则昌在云岭镇中村街道正常行走时被电动车撞伤后车主逃逸,由于当时我公公摔倒在地被人发现后以为是自己摔跤导致,家人送往泾县中医院治疗。9时左右有目击者说是被撞,后家人当时报警,云岭中队接案后到达现场当时并未进行调查处理(查看监控等),后在家人反复去云岭中队催促下,交警于12月13日前往事发地调查原由。
我公公从事发当天至今在泾县中医院神经外科住院治疗,逃逸车主仍未找到,然后去了医保局了解能否走医保报销费用,答之有第三方责任的无法报销。然后去事故队,事故队说让我们提供逃逸者线索他们去调查,那交警队都不能解决的案件我们普通老百姓如何去调查清楚。
现在面临的是我们医保无法报销,第三方又找不到,那我们老百姓难道以后出事了不能保证警察能破案的情况下还不能直接报警喽!那我们老百姓的权益又在哪?
我们现在的想法是如果真的第三方找不到了,就给我们走医保报销一点费用,也减轻一点家里的负担。
希望领导能尽快回复帮我们了解一下实际情况。
回复单位 医保局 2022-01-06 08:56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1、反馈单位:公安局 反馈内容:网友您好! 就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并立即组织开展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2021年12月8日8时48分许,云岭中队接110指挥中心指令后出警到达中村街道,在中村街道和报警人见面,了解事故的详细情况。经查是当日早上6点左右,云岭镇居民朱某昌在中村街道步行时被一女性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碰撞,致朱某昌受伤,现已被家人送往泾县医院治疗,肇事者逃逸,身份信息不详。在中村街道,交警询问了目击者,了解到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肇事者和车辆的一些情况。后民警回单位查看公安视频监控,查找肇事者。下午中队民警又前往中村街道,到肇事者可能去过的早点店及向周边住户查找线索。后又以事发地点向外延伸,查看公安视频监控,查找肇事者。此调查过程中,中队民警是与朱某昌的家人周某水在联系,向其反馈了查找的进展情况,并非来电人周某义所讲没有进行调查。您反映事故队说让我们提供逃逸者线索他们去调查?值班民警告知报警人该起事故正在调查中,我局交警大队将继续向事发地附近周边住户查找线索,因报警人是事发地点周边村民,因此告知报警人若有附近村民提供线索,请报警人立即告知,并非让报警人提供逃逸者线索。 目前,该起事故仍在进一步调查中。我局交警大队已与医保局沟通协商解决朱某昌医保报销问题。

2、反馈单位:医疗保障局 反馈内容:网友您好!现就您反映的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根据宣城市医疗保障局《宣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宣医保秘〔2020〕62号)文件第三十一条规定,明确有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住院医药费用不予报销;明确无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住院医药费用按普通住院待遇报销;无法确定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住院政策内医药费用起付线以上部分按50%予以报销,单次(是指具备完整的一次出入院过程)封顶额2万元,不设保底线。 二、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肇事逃逸交通事故中医保基金先行支付相关问题答复的函》(皖医保函〔2021〕13号)文件精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发生的意外伤害,对第三人责任大小、第三人不支付医疗费用、无法确定第三人等情形,依据人民法院或者有关部门出具的可以证明相应情形的相关生效的法律文书等予以认定。 三、我局积极与县公安部门沟通,希望公安部门尽快出具相关法律文书。泾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将依据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和医保政策予以办理。 感谢您的理解,如仍有问题请咨询泾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563-2383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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