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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翟***

新农合报销政策咨询

发布时间:2022-01-08 14:03责任单位:医保局浏览量:3010信件来源:县长信箱
我父母为桃花潭镇人,请问去口腔医院进行根管治疗的费用可以新农合报销吗?若可以,请问在合肥口腔医院进行治疗可以报销部分费用吗?
回复单位 医保局 2022-01-11 15:18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 我局收到您咨询的问题后,立即与您电话沟通,了解到“根管治疗”无需住院治疗。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宣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试行)》(宣医保秘〔2020〕62号)第十条规定,建立大额门诊医药费用报销制度:一个参保年度内,所患疾病不属于宣城市居民医保慢性病规定病种范围的患者,个人在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规门诊医药费用核算后达到3000元以上的,超出部分按30%予以报销,封顶额3000元/年。 若您父母“根管治疗”发生门诊费用较多,您可将门诊发票整理收集,递交至泾县政务中心医保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将依据相关政策予以医保结算。 感谢您的理解,若仍有疑问请咨询泾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563-2383106。 

泾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11日

信件回复满意度评价:

1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