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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汪***
网友你好。来信收悉,现就你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规定,报考我县教师岗位时,需根据公告规定,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563-5102637(人社局);0563-5023490(教体局)。 感谢您对泾县教育的关注。
泾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6月21日
1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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