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繁体版
  • 无障碍
  • 长辈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互动交流 > 信件详情

网民:丁***

教师资格证补办

发布时间:2022-06-24 22:18责任单位:教体局浏览量:3867信件来源:县长信箱
您好!请问初中教师资格证丢失,如果要补办的话现在还需要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证明吗?补办的时间是集中在一段时间还是常年都可以补办?谢谢!
回复单位 教体局 2022-06-27 17:02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来信收悉,针对您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取消相关事项证明的公告》(教政法厅(2016)2号)要求,在因教师资格证遗失的补办申请中,取消《教育部关于印发<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的通知》(教人(2001)6号)中规定的“持证人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的证明。申请者须持《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各两份,本人同版小二寸证件照3张到原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补办,泾县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受理时间:每年3月份、10月份集中受理。 如仍有其他疑问,请电话咨询泾县教体局人事股:0563-5023490。

泾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6月27日

信件回复满意度评价:

1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