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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张***

财富大道高架桥下的人行道设置问题

发布时间:2020-03-23 09:49责任单位:公安局浏览量:1534信件来源:县长信箱
泾县市场监督检验所门前的高架桥路况十分复杂,过往车辆较多,交通安全隐患问题一直存在,行人和骑行居民过马路十分危险。在这种情况下,新世界一个路口且有红绿灯和治安亭的情况下,依然有四个小红帽管理秩序,而高架桥既没有红绿灯,也没有小红帽,更没有交警。另外,荒唐的是,高架桥下的路口,人行横道竟然只画了一条,这是要从财富大道左转到谢园路的居民都逆行吗?还有东郡一品门口的一条人行道竟然一端指向路边绿化花坛。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从实际出发,站在群众的立场想问题,做决策,谢谢😜
回复单位 泾县政府(办公室) 2020-03-23 10:00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0-03-23 10:00:33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回复单位 公安局 2020-03-23 10:03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0-03-23 10:03:39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回复单位 公安局 2020-03-26 16:52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 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收悉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交警大队安排人员进行现场勘察。经勘察,我局于3月23日联系住建局对泾川镇财富南路与谢园东路丁字路口人行道设置重新施划。下一步将根据该路口交通情况进行警力调整部署,加大该路口的执勤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第2款规定: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若在财富路与谢园路交叉口处设置红绿灯会造成高架桥有等候的车辆,等候车辆在绿灯亮时造成同时启动产生共振对桥梁承重造成极大安全隐患,不符合《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国标GB14886-2016)要求,违反了公路规范“桥面不允许停车”的规定;故该路口不能设立交通信号灯。 感谢您对泾县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泾县公安局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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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