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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张***

建议加装省道路口交通警示爆闪灯

发布时间:2020-05-25 16:14责任单位:公安局浏览量:641信件来源:县长信箱
尊敬的领导,你好。在322省道沿线丁家桥镇路段有行人出入的各路口绝大部分均有安装了红蓝交通警示爆闪灯,但是在丁家桥镇李元村五甲组(老房子酒楼)对面由北向南方向第二个路口(具体位置可见附件照片)未安装红蓝交通警示爆闪灯,亦无其它路口交通警示标志,对来往车辆驾驶员无法起到注意路口有行人和车辆上马路的重要警示作用。另外,路口两侧有树木和围栏遮挡,加上路口下面地势较低,更加阻碍了来往车辆驾驶员的有效视线,特别是在夜晚,形成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此路口为多户人家上行到省道的必经之路,有多名小学生需要早上晚上骑电动车接送上学放学,还有多名老人家时常需要穿越马路。在2018年与2019年该路口附近分别发生一起汽车碰撞行人交通事故(其中一起为导致行人死亡)。望相关部门安排部署在此路口安装一个红蓝交通警示爆闪灯和铺设一条红白相间斑马线。
回复单位 公安局 2020-06-01 16:43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 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交管大队分管领导对接,并对您反映的地点进行实地勘查。现我局交管大队已将该处作为道路安全隐患,具文推送至县交运局,要求在省道路口加装警示爆闪灯。感谢你对泾县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泾县公安局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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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