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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陈***

关于城区新就业人员公租房租赁补贴相关问题

发布时间:2020-05-29 14:28责任单位:住建局浏览量:1265信件来源:县长信箱
我于2019年参加安徽省公务员考试来到泾县工作,户口所在地为宣城市宣州区,单身,在宣有一套住房,有一代步车,在泾县无住房。因公务员工资较低,在泾县租房生活压力较大,所以在网上查找有关公租房事宜时发现县住建局2019年发布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方案,故想咨询一下本人是否符合方案中所述“城区新就业人员”,申请补贴的方式、材料及补贴金额。 另外,泾县2020年是否有公租房申请方案,谢谢!
回复单位 住建局 2020-06-01 16:23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您反映关于城区新就业人员公租房租房补贴相关问题,现回复如下:根据《泾县2020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方案(送审稿》规定,城区新就业人员申请租赁补贴应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非本县户籍,在城区实际工作生活,持有本县城区《居住证》;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城区无住房;3、自“方案”发布日起,已依法与用人单位连续签订劳动(聘用)合同3年(含)以上,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含)以上的;或用人单位委托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招录的职工,依法与用人单位连续签订劳动(聘用)合同3年(含)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招录人员已办理录用手续的。请您对照上述申请条件,向您所在的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县房管中心咨询电话:0563-2366569 此复

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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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