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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詹***

泾县茂林镇凤村村红旗组有村民占用邻居围墙,拒绝拆除!

发布时间:2020-07-01 13:35责任单位:茂林镇浏览量:973信件来源:县长信箱
尊敬的县长:
您好!
我是泾县茂林镇凤村村红旗组凤三九的儿媳詹倩倩,我家围墙被隔壁邻居黄金龙强占,趁我家外出的打工期间,把屋瓦全部搭在我家围墙之上,并超过围墙延伸到我家院子,我家多次劝告未果。后请茂林镇司法局同志前来调解,邻居黄金龙拒绝调解,不听劝告。土地纠纷问题应该去法院进行上诉,但土地证我家做并未收到,无法有证据来进行上诉,茂林土地管理局说是疫情期间没法测量,也未能提供有力的证明给我家,但我家有前几年为我家做围墙的工匠作证(黄金龙似有去工匠家威胁过工匠不许作证),希望政府能为我们主持公道,此事我们都不想闹大,也不想走暴力解决,但是隔壁邻居未给我们一个合理的理由,也没有任何补偿。我的婆婆和公公辛苦一辈子只想有个安生之地,家里的一砖一瓦都是老人家辛苦搭建的,我希望县长能明白我们做儿女的心,为我们维权。(茂林镇我婆婆已经多次上访了,都是无果,希望县长能为我们平苦百姓带来公平的解决方法)辛苦您了,谢谢!
尊重、敬爱您的群众
2020年7月1日
回复单位 茂林镇 2020-07-08 16:58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关于这个问题,茂林自然资源规划所已经与你电话联系沟通。在2013年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期间,因凤三九户长期外出务工,办证材料不全,凤三九户和黄金龙户的发证材料都未审核通过,没有审批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今年凤三九户到所里要求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根据现在发证的规定,只能审批办理面积160平方米,批准范围只到房屋和水泥坦,房屋前院子不能审批发放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只有在《泾县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实施时,才能对实际使用范围进行确权。现在县政府对泾县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拟定具体操作方案。

泾县茂林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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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