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彭***
网友您好!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谢园路是我县城区主干路,该道路设计为机非分离道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在非机动车道施划停车泊位,将严重影响非机动车通行权,存在一定的交通安全隐患。在谢园路“白加黑”进行改造后,住建部门已在路段入口处设置了禁令标志、机非分离标志等交通标志标线。感谢您对泾县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泾县公安局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