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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王***

农村自建房咨询

发布时间:2020-09-15 17:04责任单位:泾川镇浏览量:1443信件来源:县长信箱
我是董村村郑家边村民组的组员,我们近期打算把自家老旧房拆迁,翻盖新房,但是得到村里答复说不给新建房屋,说最新的政策,请问这是属实的吗,请问怎么才能盖新房?。。
回复单位 泾县政府(办公室) 2020-09-16 15:31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根据《关于印发<泾县农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泾政(2020)23号〕文件,泾川镇农民建房实施分类报批手续。规划区范围内(山口社区、幕桥社区、百园社区、城南社区、城西社区、晏公社区、水西社区、岩潭村、董村村、五星村、高村村、太美村)办理农民建房手续,您可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来我镇农民建房管理办公室窗口办理登记手续,我镇将按有关程序,提请县农民建房管理办公室派员到场办理。特此答复

泾县泾川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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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