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郑***
网友您好,您反映世家花园开发商和物业问题,现回复如下:一、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该项目地上停车位属全体业主共有,您可以与开发企业就地下停车位使用问题进行约定处置。二、由于2020年受疫情防控影响,原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已延期。目前,8号楼主体建设已全部完工,附属工程正在施工中。为此,我局也将会督促开发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加快工程施工进度,及时申请办理竣工验收等手续,尽快将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各位业主。此复
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