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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徐***

泾县茂林潘村郡伯第文物维修信件已写2次,为何只打雷,不下雨,来看一次后,就没下文了

发布时间:2020-10-12 07:51责任单位:茂林镇浏览量:1139信件来源:县长信箱
我是泾县茂林潘村人,居住在百年老屋郡伯第,此建筑系宣城市重点文物保护点,在2017年宣城1399处重点文物公布的目录中列在泾县序号78,且挂牌镇重点文物,因此屋共七间,年久失修,最危险的是西边3间屋有户主2人,最西边一间户主潘来府,不住,此间年久失修,下雨屋内渗漏严重,水多了楼板积水往彼邻1间流,彼临2间户主徐承虎,常年夫妇居住,因系重点文物,不给拆建,维修起来花费巨大,不堪重负,又无钱新建住房,住于危房,面临生面危险,如果因此发生倒塌,造成伤亡事件,此责任谁负?我已于去年书面递交茂林政府,至今无回音,肯请主管部门予以解决为感!3.27日和6月各写一次反应,只来人看过一次,到现在无下文,大雪将至,住在里面的住户人身安全将得不到保障。如果不是挂牌文物,我们将会出售和推倒重建,政府办事效率太慢了。如果政府无钱,为何在郡伯第大门前花巨资修建消防水池来保护文物发生火灾,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恳请政府从民生的角度考虑,解决实际困难。
回复单位 茂林镇 2020-10-16 11:43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收悉,该屋系清代建筑,镇政府挂牌镇保,虽然有一定的保护价值,但是该建筑未申报县级及以上文保单位,且该屋属于私有财产。您多次反映,我镇也已经要求您户隔壁与今年6月份对其所居房屋进行了翻修。您反映修建消防池,该池系传统村落项目中的建设内容,至于您所反映,镇政府将考虑现实情况,一方面积极争取县级奖补资金予以支持郡伯第修复,同时,我们将联系开发商与该房屋所有权人商读,对该房屋进行合作保护开发,以杜绝房屋隐患。

泾县茂林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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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