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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吴***

投诉江南春天二期物业不作为

发布时间:2020-11-14 21:02责任单位:住建局浏览量:1523信件来源:县长信箱
我是江南春天二期业主 发现隔壁住户在过道将电动车经电梯骑到楼道充电 且私自占用公共面积 未经其他业主同意 我曾多次向物业公司投诉 并且拍下照片留证 物业公司都没有任何处理结果 最后一次竟然让我们自己打119投诉 迫不得已 希望领导能解决 物业费我们都按时缴纳 物业公司应该承担相应职责 给业主一个公平合理的说法。
回复单位 住建局 2020-11-20 17:25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您反映江南春天业主电动车经电梯骑到楼道充电且私占公共面积的问题,现回复如下:我局已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上门劝阻、制止并引导业主安全规范用电,加强安全检查和宣传力度以提高居民公共安全意识和便民意识。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是引导人们向安全区域撤离的专业通道,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有,不得堆放杂物,应保持干净、通畅,我局将进一步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安全检查和宣传力度以提高居民公共安全意识和便民意识。为进一步巩固我县文明县城创建成果,改善人居环境,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泾县城区住宅小区管理水平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并征求广大业主的意见,在合适的位置,吸纳社会力量,将逐步有序,分步骤、分阶段增设公共充电设施。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此复

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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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