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网民:冯***
网友您好,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局第一时间安排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当时正值上午10点多,该店处关门状态。我局工作人员通过门头上的联系方式及时与该店负责人取得了联系,并告之了相关规定,要求在中午和晚间休息时间内严禁进行加工生产活动,减小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该处巡查与管理。监督电话:13966219877 徐。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泾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1年4月8日
100 分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OA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