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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城区女人街路口允许借道通行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08 15:40 来源:泾县发布 浏览:6527 次

为缓解城区道路通行压力,提高路口通行效率,我队在充分听取公众意见、研讨论证的基础上决定自公告之日起,在城区桃花潭路与中山南路(女人街路口)东西方向试行允许借道通行。

车辆直行通过路口所行经东西方向的信号灯为绿灯时,在确保安全且不影响其他车道车辆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可以借用相邻车道通过路口,但不得占用相邻非直行车道等候绿灯、妨碍在本道的车辆正常通行。

特此公告

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