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和交警总队关于加强“放管服”工作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落实便民利民措施,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可以就近办理交通违法处罚,节省时间节约成本,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我县境内增设了五处非现场处罚窗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我县交警非现场处罚窗口即日起开始办理业务,工作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一、政务中心交警窗口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办理;
二、榔桥交警中队每周二办理;
三、川藏线交警中队每周三办理;
四、云岭交警中队每周四办理;
五、桃花潭交警中队每周五办理;
请广大车主及驾驶人相互转告,及时就近到非现场处罚窗口办理相关业务。
特此通告
2020年8月31日
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