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皖发改价格[2019]311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单一制电价的通知》文件内容,如果你户是居民,不执行分时电价,电价为0.5653元/千瓦时(度),如执行分时电价,平段0.5953元/千瓦时(度),谷段电价0.3153元/千瓦时(度);如果你户是低压一般工商业用电,不执行分时电价,电价为0.6198元/千瓦时(度),如执行分时电价,峰段0.9224元/千瓦时(度),平段0.6198元/千瓦时(度),谷段电价0.3857元/千瓦时(度)。
2.根据皖价商[2012]121号《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文件内容,居民电价分为三档,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180度以内,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181-350度以内,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350度以上部分。电价标准。第一档电量电价维持现行电价,每千瓦时0.5653元;第二档电量电价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5分钱;第三档电量电价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3元。
3.一般工商业电价没有电费梯度。
泾县供电公司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