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16】281号)文件精神,城镇住房保障采取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逐步转向以租赁补贴为主。我县自2017年开始以发放租赁补贴的方式,对住房困难家庭实行住房保障。
二、每年的6-7月份,县政府将出台当年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方案,届时,请你对照文件规定的保障范围和条件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如符合申请条件,可到泾县房地产管理中心507办公室申请当年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
县房管中心咨询电话:0563-2366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