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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离职导致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中断,想咨询可以缴纳吗,如果可以需要哪些材料,去哪里办理。

发布时间:2023-07-09 16:12 来源:医保局 浏览:8250 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现已合并实施,根据《宣城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宣城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您能够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办理参保业务,以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为缴费基数,由个人按照8.5%的费率继续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参保人员离职后,3个月内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且缴费月份不间断,则不设待遇期。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只享受生育医疗费用,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参保人员在享受职工医保待遇期间,可定额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和产前检查费用(不含生育津贴)。

可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原件至泾县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医疗保障服务大厅职工6号窗口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业务。泾县职保中心将竭诚为您服务! 电话:0563-5031310。

泾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