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泾县城市规划区农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农民新建房房屋高度控制:单层建筑,檐口高度不得超过4米;两层建筑,檐口高度不得超过7米;三层建筑,檐口高度不得超过10米,建筑物檐口高度是指建筑物檐口顶端(有女儿墙的指女儿墙顶端)相对于室外地坪的高度。 有斜坡面的屋顶叫脊高,斜坡面下滴水处叫檐口高,檐口高度计算为从滴水处到室外地坪的高度。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OA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