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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如何补办

发布时间:2023-06-27 17:03 来源:教体局 浏览:9403 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取消相关事项证明的公告》(教政法厅(2016)2号)要求,在因教师资格证遗失的补办申请中,取消《教育部关于印发<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的通知》(教人(2001)6号)中规定的“持证人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的证明。申请者须持《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各两份,本人同版小二寸证件照3张到原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补办,泾县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受理时间:每年3月份、10月份集中受理。 如仍有其他疑问,请电话咨询泾县教体局人事股:0563-5023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