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且成绩分别达到本科第二批次或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志愿报考该定向就业计划的考生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时间安排上网填报本科或专科提前批次志愿。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和志愿投档,由培养医学院校按照招生政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3000元/年。专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不能正常毕业的学生,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和生活补助;延期毕业的,延续学年内的相关培养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毕业后分配到我县乡镇卫生院工作,享有事业单位正式编制,最低服务期限6年(含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