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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2020年河湖划界工作新闻发布会

泾县2020年河湖划界工作新闻发布会

访谈日期:2020年12月11日 09:00-2020年12月11日 09:25

访谈嘉宾(发布人):泾县水利局副局长 吴治国

直播地点:政务中心新闻发布会议室

主办单位:泾县水利局

来源:泾县水利局

访谈简介: 河湖确权划界工作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协调解决人与自然之间、开发与保护矛盾的重要依据。自2019年起,根据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我县对境内河流、水库开展划界工作全面启动。为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保障群众对河湖划界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今天我们在此举办新闻发布会,就有关情况进行发布。

部门简介

第一条 根据《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泾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办〔2019〕8号)和《中共泾县县委 泾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泾发〔2019〕7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水利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县委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接受县委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负责指导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设置县委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科,在县水利局内设机构办公室挂牌,负责处理县委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县水利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县委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

第四条 县水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水利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全县水利工作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县水利战略规划、重要河流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二)负责全县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县内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负责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管理保护规划。参与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四)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县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提出全县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贯彻执行节约用水政策和相关标准,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八)负责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按规定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小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闸、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

(十一)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十二)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乡镇水事纠纷,指导、监督、承担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水利科技和教育工作。组织指导水利科学研究、科技成果推广及对外交流。

(十四)负责洪水干旱灾害防治工作。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根据部门主要职责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县水利局承担的主要权责事项和服务事项以调整更新后公布的部门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为准。县水利局权责清单所列权力事项均应制定事中事后监管细则(或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并根据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及时予以调整,主动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 有关职责分工。

(一)自然灾害防救职责分工

县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市总体应急预案和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水旱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水利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

(二)县乡镇职责分工

县水利局负责辖区内的所有涉河建设项目审批,其他行政审批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乡镇负责辖区内所有涉河建设项目的监管职责。

主要负责人:柯正宏。

地址:泾县泾川镇谢园西路273号。

联系电话:505023512。

邮编:242500。

直播图片

文字直播

各位记者朋友,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 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非常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对泾县2020年河湖划界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泾县水利局副局长 吴治国】

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安徽省水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安徽省湖泊管理保护条例》,自2019 年起我县全面启动对县境内河流、水库开展划界工作,将于2020年按要求完成此项工作。

一、泾县河湖基本情况

河流和湖泊是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洪水的通道、水资源的载体、生态廊道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土空间的主动脉,在流城、 区城生态安全格局及经济发展布局中发挥主骨架的作用。

全县共有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及以上河流14条,10-50平方公里河流33条。总长度为746.56公里,其中县境内总长445.5公里。二调河流占在面积25.32平方公里。

泾县县辖小型水库78 座(不含在建牛岭水库),其中小(一)型水库6座,小(二)型水库72座。

二、2019年度河湖划界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根据上级部门安排,我县按要求完成了青弋江、徽水河2条河流和6座小(一)型水库的划界工作。其中,宣城市水利局牵头开展了青弋江干流宣城段河道的划界工作,并编制了《青弋江干流宣城段(陈村水库周寒河河口)岸线划界报告》;我局负责开展了《徽水河徽水泾县段(旌泾交界处一徽水河河口)管理范围划定报告》(含在建牛岭水库),以及6座小(一)型水库的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的划定工作。徽水河干流泾县段河道和6座小(一)型水库的管理范围划定经县政府批复后于2019年12月27日按程序在县政府网上公示。

三、2020年河湖划界任务

根据《宣城市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宣河办[2017]33号)和《宣城市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实施方案》(水管[2018]453 号),2019 年底前基本完成流域面积100km以上河道、天然湖泊和人工湖泊岸线保护编制任务;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水普规模以下河流(50-1000km)管理范围的划定及主要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的编制。2020年,我县河湖划界的工作任务为境内15条河流(市、县级河长,含蒲桥新河),78座小型水库的划界,以及青弋江、徽水河河道(泾县段)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报告的编制。

围绕以上工作目标,今年以来,县水利局精心安排,扎实推进有关工作,经公开招标,由江苏省地质测绘院承担汀溪河、孤峰河等13条县内河流和72座小(二)型水库的划界工作。

四、河湖划界有关标准

根据《安徽省水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第十七条规定。2020年度开展的河道、水库划界按以下标准划定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1、河道划界:

(1)有堤防的河道(含湖泊)的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背水侧10米护堤地: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 为历史最高洪水位以下的区域:有规划设计且已批复的堤段执行已批复的设计洪水标准。

(2)提防管理范围为堤防本身、两侧护堤地、开挖河道及加固提防所形成的充填区、堆土区等;在管理范围外按100米内划定堤防安全保护范围。

2、水库

(1)库区的管理范围为校核洪水位;坝区的管理范围为水库挡水、泄水、引水建筑物及电站厂房的占地范围及其边缘线起向外10米,主、副坝背水坡坝脚线外50米。

(2)水库汇水区域的水库管理范围外200米划为植被保护范围。

经征求水库所在乡镇,以及发改委、自然资源与规划局、文旅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生态环境分局交运局、招商合作中心和扬子鳄泾县保护站等县直单位意见后,修订完善了13条河道和72座水库岸线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报告。

五、河湖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编制情况

1、《青弋江干沈宣坡段(陈村水库一周寒河河口)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山市水利局组织编制,观已经省水利厅组织评审。

2、根据已批复的《徽水河徽水泾县段(牛的水库区一傲水河河口)管理范围划定报告》,委托中科津典勤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徽水河干沈泾县段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征求意见稿),经征求河道沿逢乡镇和8个县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后,修订完善了《徽水河干流泾县段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2020年12月4日,县政府分管县长主持召开专题征求意见会,对划界报告和保护利用规划报告征求意见,12月8日,县政府对以上报告已正式批复。

六、目前工作进展情况

2020年开展的汀溪河、孤峰河等13条县内河流和72座小(二)型水库的划界及徽水河干流泾县段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工作为2020年度省、市河长制考核的内容之一。目前,正在按程序进行公示。

[ 12-11 09:07 ]

各位媒体朋友、女士们先生们,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大家的出席。 谢谢! 再见!

非访谈时间,请于正式访谈时间内发言。
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