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9003258445L/202309-00033 | 组配分类: | 居住证签注 |
发布机构: | 泾县云岭镇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名称: | 居住证签注业务公开信息 | 文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09-25 |
一、行使依据:
《安徽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办法》
二、签注办理条件:
为保障流动人口能够正常享受相关公共服务、权力保障和便利,流动人口需要每年到办证机关作一次居住证签注。居住证持有人或代办人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请签注手续,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以及居住地住址或者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要认真审验证明材料,符合规定的,予以签注。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三、申报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户籍证明等;
(二)近期免冠彩色1村照片2张;
(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连续就读证明材料之一:
1.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培训机构等出具的住宿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材料;
2.合法稳定就业证明材料: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营业执照、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3.连续就读证明材料: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它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四、办理条件
在本县范围内居住的流动人口
五、办理程序
申请人携带申报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申办业务。
六、办理时限
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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