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0MB1830807B/202103-00023 | 组配分类: | 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审批 |
发布机构: | 宣城市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泾县桃花潭壹境文化交流中心项目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审批前公示 | 文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1-03-18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泾县桃花潭壹境文化交流中心项目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18日—3月24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泾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563-5124297(兼传真)
地 址:泾县贺村东路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名称:泾县桃花潭壹境文化交流中心项目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设置
地 点:许溪河右岸处
建设单位:安徽桃花潭壹境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安徽禹泽水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一、同意你公司设置生活污水排放口,入河排污口设置在许溪河右岸处,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8˚2'50",北纬30˚32'10"。尾水采用管道排放,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
二、本项目污水处理站选址位于景区北侧,处理规模为200t/d,处理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及餐饮废水,处理后的废水要达标排放,出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排放标准。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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