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9MB19884796/202110-00023 | 组配分类: | 法规标准 |
发布机构: | 泾县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 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 | 文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1-10-25 |
安委办函〔2021〕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要求,进一步提升城市安全风险辨识、防范、化解水平,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编写了《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或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赵乾,010-64467962)。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21年9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