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9003258728W/202111-00366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转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租房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 文号: | 建房函【2021】207号 |
发布日期: | 2021-11-25 |
转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租房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宣城经开区、市城建集团:
现将《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租房建 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一、切实提高公租房运营管理水平
各地要吸收借鉴市本级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的经验 做法,原则上在年底前全面实施购买服务。加强同财政部门的 对接,将政府购买服务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有效落实资金保障。
二、 切实推动公租房动态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公租房准入退出机制,定期对合同到期的保障对 象开展住房情况核查,同时协调民政部门对财产变动情况进行 复核,对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要及时清退,确保公租房公平善用。
三、 切实推进公租房管理信息化建设
各地要加快建立公租房保障基础数据库,推进住房保障管 理系统和政府大数据平台的对接,开展公租房准入常态化受 理,推行住房保障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工作效率。
四、 切实强化公租房安全管理工作
各地要切实承担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使用人加强安全使用 意识,督促运营管理单位和物业公司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公租房安全使用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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