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90032580070/202107-00151 | 组配分类: | 教师培训 |
发布机构: | 泾县教育体育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名称: | 关于举办2021年泾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骨干校长能力提升研修班的通知 | 文号: | 教体人〔2021〕36号 |
发布日期: | 2021-07-15 |
全县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安徽省《实施意见》、《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十四五(2021—2025)的通知》,培养造就一支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人民满意的中小学校校长队伍,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校校长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意见》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2021年泾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骨干校长能力提升研修班。现将该培训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和目标任务
面向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骨干校长,开展为期5天的提升培训,帮助骨干校长系统掌握学校管理知识体系的本质思想和方法,制定学校战略规划和发展策略,引领学校实施改革,有效提高办学水平。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培训内容和方式
围绕《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治校的重点难点问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从职业道德与政治素养、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发展、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等维度中选择设置培训课程。采取专题讲座、案例教学等方式开展为期5天的集中培训,帮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特别是乡村校长梳理办学治校的突出问题,理清办学治校的方向目标,提高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完成培训课程并通过考核合格者可获得40个继续教育学时。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2021年7月25日—7月30日,江西省南昌市。
四、培训组织与管理
培训领导组:
组 长:刘朝阳
副组长:王凤、曹国庭
成 员:汪社会、丁和平、张忠云、黄 平、郑宗明、季渡平、查 斌
培训工作组:
组 长:汪社会
副组长:季渡平、查 斌
成 员:丁学虎、凤黎明、叶东文、陈思红、韦正环、王四林、汪长喜、张青英。
工作组职责:
1、负责培训承办机构的招标采购工作;
2、负责起草培训文件和拟定培训方案;
3、负责学员报名、组织和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培训的后勤与安全保障工作;
5、负责培训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宣传工作;
6、负责培训费用的支付工作。
五、疫情防控
1、学员报到前14天内须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行经历,无接触高风险地区外来人员经历,持续14天绿色“安康码”,且体温检测正常。如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需主动报告,并自行到医院接受核酸检测等有关检查,排除新冠病毒感染风险后方可参训。
2、学员报到时需提交《参训人员健康登记表和健康承诺书》(见附件3),出示“安康码”,接受体温监测。安康码显示为绿色且体温检测正常(“安康码”显示为金色边框),方可正常办理报到手续。
3、学员培训期间须主动配合属地和入住酒店其他防疫管理措施。
六、其他相关事宜
1、各校在7月14日前将“泾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骨干校长能力提升研修班参训学员信息表”(见附件2)上传至教师进修学校师训处邮箱jsjxsxc@163.com。联系人:季渡平(13865394648),丁学虎(13965669398),张青英(13956603684)。
2、学员在学习期间要严格遵守培训院校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原则上不得请假。本次培训的师资费、场地费、资费料、接站费、人身保险费等培训费由泾县教师进修学校统一支付,参训人员的住宿费、差旅费按有关规定回原单位报销,培训期间参训人员用餐自行解决,可按有关规定回原单位领取伙食补助费。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1年泾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骨干校长能力提升研修班学员名额分配表
2.2021年泾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骨干校长能力提升研修班参训学员信息表
3.参训人员健康登记表和健康承诺书
泾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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