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90032580070/202107-00152 | 组配分类: | 教师培训 |
发布机构: | 泾县教育体育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名称: | 关于举办2021年泾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骨干班主任核心素养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 文号: | 教体人〔2021〕37号 |
发布日期: | 2021-07-15 |
全县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安徽省《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的通知》,加强班主任培训力度,改革德育评价方式方法,解决学生教育与管理中面临的困惑和难题,进一步提升班主任核心素养和工作能力,发挥班主任在中小学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意见》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2021年泾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骨干班主任核心素养专题培训班。现将该培训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和目标任务
以全县骨干班主任为培养对象,开展为期5天的德育工作创新能力研修,帮助班主任和德育工作者进一步适应新形势,明确新要求,迎接新挑战,探索新方法,切实提高班主任的工作能力和核心素养,解决班主任在学生教育与管理中面临的困惑和难题,切实增强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培训内容和方式
综合运用专题讲座、师德微课程分享、案例研修、参与式培训等形式引导学员加深班主任角色理解,围绕教育部《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和《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实施手册》,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剖析当下班主任在带班治班、家校沟通、师生交流、学生管理过程中的现实问题,有效开展案例分析、情景模拟等主题培训,提高广大班主任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切实提高他们的核心素养,更好地发挥骨干班主任的示范引领作用。完成培训课程并通过考核合格者可获得40个继续教育学时。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2021年7月25日—7月30日,江西省南昌市。
四、培训组织与管理
培训领导组:
组 长:刘朝阳
副组长:王 凤、曹国庭
成 员:汪社会、丁和平、张忠云、黄 平、郑宗明、季渡平、查 斌
培训工作组:
组 长:汪社会
副组长:季渡平、查斌
成 员:丁学虎、凤黎明、叶东文、陈思红、韦正环、王四林、汪长喜、张青英、李欣荣。
工作组职责:
1、负责培训承办机构的招标采购工作;
2、负责起草培训文件和拟定培训方案;
3、负责学员报名、组织和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培训的后勤与安全保障工作;
5、负责培训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宣传工作;
6、负责培训费用的支付工作。
五、疫情防控
1、学员报到前14天内须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行经历,无接触高风险地区外来人员经历,持续14天绿色“安康码”,且体温检测正常。如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需主动报告,并自行到医院接受核酸检测等有关检查,排除新冠病毒感染风险后方可参训。
2、学员报到时需提交《参训人员健康登记表和健康承诺书》(见附件3),出示“安康码”,接受体温监测。安康码显示为绿色且体温检测正常(“安康码”显示为金色边框),方可正常办理报到手续。
3、学员培训期间须主动配合属地和入住酒店其他防疫管理措施。
六、其他相关事宜
1、各校在7月15日前将“泾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骨干班主任核心素养专题培训班参训学员信息表”(见附件2)上传至教师进修学校师训处邮箱jsjxsxc@163.com。联系人:季渡平(13865394648),韦正环(13965669398),汪长喜(13966175421)。
2、学员在学习期间要严格遵守培训院校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原则上不得请假。本次培训的师资费、场地费、资费料、接站费、人身保险费等培训费由泾县教师进修学校统一支付,参训人员的住宿费、差旅费按有关规定回原单位报销,培训期间参训人员用餐自行解决,可按有关规定回原单位领取伙食补助费。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1年泾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骨干班主任核心素养专题培训班学员名额分配表
2.2021年泾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骨干班主任核心素养专题培训班参训学员信息表
3.参训人员健康登记表和健康承诺书
泾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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