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泾县政府网站!

  • 繁体版
  • 无障碍
  • 长辈版
索引号: 113417290032582420/202201-00032 组配分类: 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城市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活动
发布机构: 泾县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执法情况表(四季度)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1-05

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执法情况表(四季度)

发布时间:2022-01-05 16:25 来源:泾县水利局 浏览:0
【字体大小:
填表单位:泾县水利局 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
序号 事  由 被处罚人 处罚时间 办案单位 处罚情况 备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泾县水利局2021年未有此类执法情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