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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830807B/202204-00010 组配分类: 环境信访
发布机构: 宣城市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2022年3月关于反映泾县琴溪镇安徽海平新型建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环境污染的问题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4-12

2022年3月关于反映泾县琴溪镇安徽海平新型建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环境污染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2-04-12 17:06 来源:宣城市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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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内容

处理情况

整改情况

泾县琴溪镇

2022年3月21日

安徽海平新型建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沈海平

12345

反映琴溪镇派出所后面的海平建材气泡砖厂排烟污染环境且扬尘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

接群众举报,我局高度重视,2022年3月22日赴现场检查。
经查,投诉人反映的企业为安徽海平新型建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泾县琴溪镇工业集中区,法定代表人为沈海平,主要从事混凝土砌块生产。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原使用的生物质锅炉于2021年12月已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特种设备停用登记。目前正在使用的锅炉以天然气为燃料,锅炉排放废气未见异常。由于存在日常环境管理不到位,厂区地面积尘较多的问题,内部运输及工程车辆作业时会产生扬尘。
针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我局要求企业:1.建立日常规章制度,定期清扫,按要求配备厂区洒水和车辆冲洗设施;2.做好天然气锅炉的日常运行管理。
下一步,我局将对企业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

目前,该公司已按我局要求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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