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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7995Y/202404-00028 组配分类: 办事指南
发布机构: 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县级权限内项目审批——项目建议书审批办事指南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4-12

县级权限内项目审批——项目建议书审批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4-04-12 10:36 来源: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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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县级权限内项目审批——项目建议书审批

 

二、事项类型

  其他

 

三、设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 [2004] 20号)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发布);《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

 

四、受理条件

项目符合行业规划、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泾县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

项目属于县级审批权限;

项目申报资料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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