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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285D/202307-00012 组配分类: 相关规章制度
发布机构: 泾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泾县老年助餐服务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7-18

泾县老年助餐服务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7-18 09:58 来源:泾县民政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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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标任务

以《宣城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为遵循,建立健全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群众认可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2023年全县新增不少于15个城乡老年食堂(助餐点),巩固提升既有36个老年食堂(助餐点)的服务质量,精细精准提供助餐服务,不断满足老年人需求。

二、工作举措

(一)着眼全县统筹规划。新增城乡老年助餐设施,优先考虑在乡镇政府驻地、老年人口较多的村(社区)中居住集中、方便抵达的位置设置。鼓励乡镇依托村(社区)用房、村级养老服务站等现有养老服务设施拓展助餐功能或社会餐饮单位参与助餐。鼓励乡镇政府、企事业单位食堂设置老年餐区、餐桌,村委会自主建设运营老年助餐服务设施。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根据实际谋划建设更多的老年助餐服务设施。

(二)立足服务提升效能。积极创新助餐服务模式,不断提高老年助餐服务质量,持续推进既有老年助餐设施服务效能提升。鼓励老年助餐设施根据实际灵活开展早、中、晚餐服务,根据老年人需求提供套餐以外的就餐服务。鼓励老年助餐设施经营者为附近无法现场就餐老人提供送餐服务。支持老年助餐设施在满足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的基础上,面向周边居民提供就餐服务。落实助餐点动态调整机制,择优汰劣,引导更多主体参与助餐服务,保质保量实现助餐点良性发展。

(三)鼓励创新规范运行。鼓励乡镇、村(社区)通过政府补助、集体资产收益等支持老年助餐设施,鼓励企事业单位、乡贤、爱心人士,采取慈善捐赠、站点冠名等方式,支持助餐点建设和运营,努力形成“政府补助、慈善捐赠、社区补贴、企业让利、单位帮扶、老人补差”的老年助餐服务多元筹资体系。加强民政同相关部门协同监管,常态化开展督查检查,落实“六公示”制度和建筑、消防、食品等安全责任。不断完善老年助餐服务信息化监管水平,保障老年助餐设施规范运行。

三、政策支持

(一)加强设施保障。积极推进城区新建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的移交和利用。提倡发挥现有村级养老服务站等综合性设施场所使用效能,拓展老年助餐服务。鼓励各乡镇依法将各类具备条件的闲置用房改造后用于老年助餐服务。

(二)落实相关补助。对符合验收标准且正常运营的老年助餐设施,在不高于实际投入的前提下分类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对能够正常运营且达到一定就餐人次的各类老年助餐服务设施予以分档运营补助。继续实行“普惠+优待”政策,对在老年助餐设施就餐的老年人分类给予就餐补助。

(三)兑现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老年助餐设施落实税费减免政策。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对承租其房产开展老年助餐服务的主体给予租金减免。倡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居民提供自有用房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并给予租金优惠。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无偿用于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在社区提供老年助餐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享受用电、用水、用气居民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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