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泾县政府网站!

  • 繁体版
  • 无障碍
  • 长辈版
索引号: 11341729003258541X/202307-00046 组配分类: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发布机构: 泾县汀溪乡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食品安全消费警示提醒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7-18

食品安全消费警示提醒

发布时间:2023-07-18 14:08 来源:泾县汀溪乡 浏览:0
【字体大小:

食品安全消费警示提醒

一、采购食品注意事项

1.采购食品应尽量在大中型超市、食品商店、大卖场、规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等食品销售点选购食品。不在无证照食品摊点或食品摊贩处选购食品,不购买有异色异味或来历不明的食品。

2.在选购定型包装的食品时应注意食品外包装上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食品的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规格、配方或主要成分,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生产许可证号等标识是否清楚、齐全,外包装有无破损,是否整洁,是否在保质期限内。

3.在选购散装食品时应注意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罩上是否有食品的名称、厂名厂址、配料表、生产日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等标签标注,特别要注意食品卫生和保质期。

二、外出就餐注意事项

1.要选择安全卫生的餐饮单位。首先应看餐饮单位是否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合法营业的证件,要尽量选择卫生条件好、卫生设施全、信誉度高的餐馆就餐。

2.要注意在外就餐的疾病防控,要注意分辨食品是否变质、是否有异物,不吃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切勿食用违禁食品,切忌暴饮暴食、过量饮酒,以免引起食物中毒以外的其他胃肠道症状或疾病。

三、家庭聚餐注意事项

1.生熟分开。加工和盛放食品时,应避免生熟食品交叉污染;生、熟食品放置亦应严格分开;使用冰箱冷藏食品时,生、熟食品应分层放置,且存放在容器中或用保鲜膜包好。

2.烧熟煮透。食品应当烧熟煮透,注意不要过于追求菜肴的鲜嫩和避免食物的体积过大,避免产生未烧熟煮透的情况。

3.慎吃生食。不生食淡水水产品,生食深海水产品也应谨慎,确保新鲜。生吃瓜果蔬菜一定要洗净消毒。

4.回烧隔夜食品。冷藏或过夜的熟食、剩饭菜要妥善保存,在感观辨别确定未变质的前提下,食用前须彻底加热,维持70℃以上3分钟。

5.禁食危险食物。尽量不要食用“新奇”、“野味”等不常食用或从未食用过的食物以及易过敏食物。不要采摘、购买、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来历不明的食物(如野生蘑菇等),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