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9003258461A/202401-00095 | 组配分类: | 迁移登记 |
发布机构: | 泾县昌桥乡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名称: | 户口迁移业务办理流程(大中专学生户口迁移)退学、转学和被开除学籍迁入 | 文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01-26 |
一、项目名称
大中专学生户口迁移(退学、转学和被开除学籍迁移)迁入
二、设立依据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三、申报材料
1、 申请人迁出地(省外不需要)和迁入地的《居民户口簿》;
2、学校或教育部门处理决定(退学或转学、开除);
3、户口迁移证(省外迁入提供);
4、体现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现家庭住址的房屋产权证明(迁入现家庭所在地的提供)。
四、办理程序
申请人携带申报材料到拟迁入地派出所窗口申办业务。
五、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
六、收费标准
免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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