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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人才户口迁入[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指毕业两年内)]落户集体户
二、设立依据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三、申报材料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
2、申请人毕业证书;
3、人才市场同意落户介绍信。(落户人才市场集体户的提供)
四、办理程序
申请人携带申报材料到拟迁入地派出所窗口申办业务。
五、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
六、收费标准
免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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