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9003258672R/202308-00038 | 组配分类: | 迁移登记 |
发布机构: | 泾县茂林镇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户口迁移业务办理流程(离婚户口迁移特殊情况)一方户口应迁出而不愿迁移,经公安机关告知 | 文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08-10 |
一、项目名称
离婚户口迁移特殊情况(一方户口应迁出而不愿迁移,经公安机关告知)
二、设立依据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三、申报材料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2、离婚证或法院出具的判决书或调解书。
四、办理程序
申请人携带申报材料到拟迁入地派出所窗口申办业务。
五、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
六、收费标准
免费办理
七、备注
1、放入户口所在地的公共集体户;
2、经公安机关告知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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