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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军人退伍、复员(军人退伍、复员在参军入伍户口注销地恢复户口)
二、设立依据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三、申报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
3、入户地县级以上安置办公室开具的入户介绍信。
四、办理程序
申请人携带申报材料到拟迁入地派出所窗口申办业务。
五、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
六、收费标准
免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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