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9003258672R/202308-00044 | 组配分类: | 迁移登记 |
发布机构: | 泾县茂林镇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户口迁移业务办理流程(合法稳定住所户口迁移)租赁房入户 | 文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08-10 |
一、项目名称
合法稳定住所户口迁移(租赁房入户)国有土地
二、设立依据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三、申报材料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2、申请人有配偶、未婚子女、父母随迁的,需提供申请人与随迁人员的亲属关系证明;
3、经主管部门备案的租赁房屋证明及租赁合同。
四、办理程序
申请人携带申报材料到拟迁入地派出所窗口申办业务。
五、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
六、收费标准
免费办理
七、备注
1、适用范围:城区人口50万以下的小城市、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
2、符合租赁房落户条件的,建议将户口落在所在地的公共集体户上或挂靠亲戚朋友家;
3、市内迁移的子女随迁根据各市情况自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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