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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672R/202308-00141 组配分类: 救助审定
发布机构: 泾县茂林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自然灾害救助(6类)的救助对象、办理程序及时限等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8-17

自然灾害救助(6类)的救助对象、办理程序及时限等

发布时间:2023-08-17 09:53 来源:泾县茂林镇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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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自然灾害救助 救助对象 救助标准 申报程序 救助方式 时限
(6类) 国家标准 县级标准
1 灾害应急救助 基本生活困难的紧急转移安置群众 300元/人 不低于国家标准 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紧急情况下可简化程序 实物救助、“一卡通”发放,必要时可统筹使用 根据安置情况
2 过渡期生活救助 启动救灾响应后,“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 每人每天补助20元钱、救助期限3个月 不低于国家标准 户报、村评、乡审、县定 原则上“一卡通”发放 根据灾害发生情况
3 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 房屋因灾倒塌或损坏、需要重建的群众 重建户均补助2万元,维修2000元 不低于国家标准 户报、村评、乡审、县定 原则上“一卡通”发放 根据房屋重建维修情况
4 旱灾救助 因旱灾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 60元/人 不低于国家标准 户报、村评、乡审、县定 “一卡通”发放为主,也可适当发放物资 根据灾害发生情况
5 冬春生活困难补助 冬令、春荒期间存在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的受灾群众 90元/人 不低于国家标准 户报、村评、乡审、县定 原则上“一卡通”发放 冬春期间
6 遇难人员家属抚慰 因灾遇难人员的家属 每位遇难人员10000元 不低于国家标准 以慰问金形式发放 原则上“一卡通”发放 根据灾害发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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