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90032585333/202307-00122 | 组配分类: | 项目库建设 |
发布机构: | 泾县黄村镇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名称: | 项目库申报流程 | 文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07-24 |
1.村申报。各村要结合资源禀赋、特色产业、发展条件等因素,分析谋划项目,组织召开村两委或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征求意见,确定村级申报项目并公示后,报乡镇审核。
2.乡审核。乡镇要根据各村上报的项目清单,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建设内容、资金概算、预期效益、脱贫群众参与情况、带贫减贫机制以及是否符合本地区产业发展规划进行审核。并对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项目进行专门论证,审核通过并在乡镇进行公示后,报送县级项目主管部门。
3.县审定。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要牵头对乡镇报送项目的科学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审核,并对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专门论证。县乡村振兴局会同财政部门结合脱贫攻坚规划及资金计划,对行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项目进行汇总,合理确定项目库储备规模。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级项目库的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项目库并予公告。对跨区域、规模化的项目,也可由乡镇或县直行业部门提出,充分征求相关乡村意见并履行审核论证和公示公告程序后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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