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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17294863530597/202311-00045 组配分类: 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发布机构: 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热点问题落实】喜讯!泾县获得“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再次命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1-01

【热点问题落实】喜讯!泾县获得“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再次命名

发布时间:2023-11-01 08:31 来源: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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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从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传来喜讯,通过全县上下勠力同心、攻坚克难,我县顺利通过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复审考核,获得“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再次授牌。

自2015年被命名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以来,泾县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不断巩固提升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成果,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着力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努力营造食品安全共建、共治、共享的浓厚氛围。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党政同责。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为主任,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制发《县委常委会委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和《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明确了县委书记、县长、分管食品安全工作副县长关于食品安全的工作责任。将食品安全重大部署、重点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督查督办的重要内容,每年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开展巡查工作,严格落实“党政同责”要求。

压实工作责任,注重过程监管。源头治理,开展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测,强化生猪定点屠宰场质量安全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严格养殖单位监管,2020以来,共抽检检查食用农产品1110组,无害化处理病死禽3.4528万羽,病死猪965头,杜绝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及其产品进入市场交易。开具1569张合格证,附带合格证上市的农产品1969.58吨。突出重点,以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校园及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以节假日、重大活动等为重点时段,2020年以来,开展了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口冷链食品排查、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等专项检查60余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20000余户次。完成小餐饮、小作坊、小摊贩的摸底建档,并实施分类监管。

加强风险预警,严格执法办案。2020年以来,共完成各类抽检3995组,不合格批次均落实后续处理措施。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共采集食品样本310份,监测项目99项次。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会4次。健全食品安全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涉案物品认定、信息通报、线索核查和处置等工作制度。共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076件,其中农产品质量安全35件、罚没136.9万元,移送公安机关33件(其中,限制从业案1件)。

强化改革创新,坚持标本兼治。建立校园食品安全家长义务监督员队伍,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家长义务监督工作共523次,有效发挥家长义务监督员“报警器”作用。推进食品生产企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并宣贯地方标准《泾县特色糕点小作坊生产加工规范》,指导小作坊对照地方标准开展规范提升,共改造提升小作坊30户,投入资金56.4万元。制定《泾县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外带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外带食品的餐饮提供者资质、加工人员、食品原料、加工过程以及留样制定了规范化的管理办法。

强化宣传培训,营造共治氛围。开展乡村食品安全科普站示范创建工作,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形式宣传食品安全法规和科普知识。举办《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培训班21期,培训人数达782人。结合“安全生产月”和“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进行了36次食品安全“五进”宣传,发放食品安全宣传册页2500余份,《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6500本。2020年以来,受理食品投诉举报258件,均有效处置,兑现举报奖励10件。

食品安全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下一步,我县将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按照新标准,深入巩固“食品安全示范县”成果,不断提升全县食品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消费者满意度,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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