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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定通过新识别监测对象的复函
榔桥镇人民政府:
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对你镇上报的 1 户 1 人监测对象已 审定通过。现将审定对象名单函复给你镇,请及时在本级政府网站公开并组织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序号
乡(镇)
行政村
户主姓名
1
榔桥镇
大庄村
朱桂香
2023 年 1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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