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9003257952H/202401-00100 | 组配分类: | 工作推进 |
发布机构: |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工作部署及推进】关于做好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跟班学习的通知 | 文号: | 泾政办秘〔2024〕6号 |
发布日期: | 2024-01-31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提升运维管理和服务水平,全力打造一支素质高、作风硬、业务精的专业队伍,经县政府同意,制定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跟班学习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跟班学习对象
(一)各乡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人员。
(二)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
二、跟班学习方式
(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跟班学习实行分期分批的方式进行。每一批为1人,时间为1个月(2024年度安排计划表详见附件)。
(二)政务公开跟班学习,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测评安排以及反馈测评结果,安排相关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跟班学习。
三、跟班学习内容
(一)学习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和业务知识;国务院及省、市、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考核办法、实施细则及考评标准;县政务网络信息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和业务知识;省、市、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实施细则及考评标准;省、市、县测评反馈的具体问题清单;县政务公开办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跟班学习纪律
跟班学习人员在跟班学习期间,必须严格按照《泾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及县政府办公室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坚守岗位、严守纪律、加强学习、认真履职,服从工作安排,不得迟到、早退、缺席或随意顶替。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组织工作人员跟班学习是县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各单位要认真对待,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安排人员参加,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敷衍。
(二)为保证跟班学习人员集中精力学习,跟班学习期间与原单位脱钩,跟班学习各单位不再安排其他工作任务。
(三)跟班学习人员学习期间工作态度、工作实绩等情况,纳入政务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工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附件:泾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人员跟班学习2024
年度安排计划表
2024年1月9日
附件
泾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人员
跟班学习2024年度安排计划表
批 次 |
时间 |
单位 |
第一批 |
二月 |
泾川镇 |
第二批 |
三月 |
云岭镇 |
第三批 |
四月 |
茂林镇 |
第四批 |
五月 |
榔桥镇 |
第五批 |
六月 |
桃花潭镇 |
第六批 |
七月 |
丁家桥镇 |
第七批 |
八月 |
黄村镇 |
第八批 |
九月 |
蔡村镇 |
第九批 |
十月 |
琴溪镇 |
第十批 |
十一月 |
昌桥乡 |
第十一批 |
十二月 |
汀溪乡 |
注:以此表为准,安排计划表为滚动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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