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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429Y/202402-00040 组配分类: 项目实施
发布机构: 泾县琴溪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选定结果通知书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2-27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选定结果通知书

发布时间:2024-02-27 09:41 来源:泾县琴溪镇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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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明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泾县琴溪镇马头村游客集散中心建设(一期)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并经过会议研究同意,招标代理机构选定结果如下:

一、项目名称:泾县琴溪镇马头村游客集散中心建设(一期)工程

二、项目估算价:4257949.43元

三、选定方式:直接选定随机抽取竞价□比选公开招标□县政府研究

四、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明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代理服务费(或计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07]86号文),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及清单编制、控制价编制费均按文件规定标准计取,取费基数均为中标价,该费用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请你单位于本通知书下发起3日内,到本单位签订代理委托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计先生       联系方式13856396879

                          

泾县琴溪镇人民政府 

 202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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