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9003258429Y/202402-00040 | 组配分类: | 项目实施 |
发布机构: | 泾县琴溪镇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选定结果通知书 | 文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02-27 |
安徽明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泾县琴溪镇马头村游客集散中心建设(一期)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并经过会议研究同意,招标代理机构选定结果如下:
一、项目名称:泾县琴溪镇马头村游客集散中心建设(一期)工程
二、项目估算价:4257949.43元
三、选定方式:☑直接选定□随机抽取□竞价□比选□公开招标□县政府研究
四、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明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代理服务费(或计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07]86号文),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及清单编制、控制价编制费均按文件规定标准计取,取费基数均为中标价,该费用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请你单位于本通知书下发起3日内,到本单位签订代理委托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计先生 联系方式:13856396879
泾县琴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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