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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4027/202402-00026 组配分类: 学生资助政策
发布机构: 泾县蔡村镇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2-28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8 11:17 来源:泾县蔡村镇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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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


为切实做好2023-2024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学生资助工作责任

学生资助是一项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党的二十大报 告指出的“要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是对学生资助工作 做出的新判断新要求,2023年“积极开展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已被列入安徽省50项民生实事之一。各地各校要将做好学生资助工作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宣传贯彻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内容, 进一步加强对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各项资助工作责任。


1.加强制度约束。各地各校要严格遵照《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皖财教〔2023〕508号)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对照资助范围和标准,不折不扣执行好各项学生资助政策。 各地、各高校和省属中职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细 则),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开展。


2.落实主体责任。学校要切实履行学生资助工作的主体责任 和法人责任,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和管理制度,明确学校资助、 学工、财务、教务、宣传等部门责任,落实任务分工,加强部门 之间的沟通协调;要执行好学生资助资金预算,确保各项资助政 策落实和资金使用规范;要用好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学生学 籍和资助信息管理,录入、审核学生学籍信息和资助信息,确保 数据真实、完整、准确、及时;要及时做好学生个人申请、评审 (认定)、结果公示、资金发放及学生资助档案管理等工作,确保资助精准。


3.强化监督管理。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资助项目实施、资金 发放、执行管理,做好基础数据的审核工作,对上报的可能影响 资金分配结果的有关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要健全  学生资助机构,组织学校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确保 应助尽助;要完善学生资助管理制度,确保各类资助项目实施程 序规范;要加强学生资助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职资助工作人员, 确保资助队伍人员稳定;要加强业务培训,重点解决一些地方和学校责任意识、规矩意识、服务意识不强和业务能力、工作质量不高等问题,确保资助工作人员懂政策、熟系统、精业务,资助工作管理规范。


二、精心组织实施,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

1.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各地各校要持续加强资助政策宣 传和解读,要牢牢把握招生时、报到时、毕业时三个关键时点, 继续开展“两节课”“百千万”走访等资助宣传主题活动,用好 线上、线下两条宣传主线,开展简洁明了、通俗易懂的资助政策 宣传。要积极开展好“资助圆梦皖美未来”资助育人主题活动, 通过主流媒体、网站平台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好我省资助 育人典型和资助工作成效。要通过开设咨询电话、答疑邮箱等多 种方式,及时回应学生及家长关切,积极有效做好学生资助舆情监控引导和应急处置工作。


2.确保绿色通道通畅。开学期间,各高校要通过开设“绿色 通道”等多种方式,简化报到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保护学生隐 私,确保提出申请且符合条件的新生通过“绿色通道”办理报到 注册手续,顺利入学、安心学习、正常生活。各级各类学校对符 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入学时直接免收其学(杂)费,不得“先收后退”。


3.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精准度。各地各校既要充分发 挥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等载体作用,也要加强与民政、残联、乡村振兴等各部门间数据共享,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学生的申请信息,精准确定学生的困难等级。重 点保障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 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残 疾、残疾人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支出 型困难家庭学生和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对因病 因灾因意外事故等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要摸清底数、主动资助。


4.做好各类奖助项目评审。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 求,成立评审领导小组、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地、本校奖助项目 评审工作,确保评审材料齐全、完备,评审程序严格、规范。评 审结果要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长要符合相关文件要 求。公示过程要特别注意尊重和保护学生个人隐私,不得公示学 生身份证号码、家庭困难原因等敏感信息。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 各地各校评审领导小组、评审委员会要认真受理,及时核查、答复。


5.做好助学贷款相关工作。各高校要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 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和“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生源地助学 贷款在线服务系统”,及时维护高校账户、联系人等信息,及时 录入本校学费、住宿费、专业、学制、借款回执等信息。在回执 录入时,要对贷款的学生助学贷款信息进行比对,防止出现当年同一学生重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情况;各高校收到农村商业银行助学贷款后,应及时告知借款学生,并将贷款中生活费部分及时转发给借款学生。


三 、加强系统应用,及时全面准确报送相关数据和材料

1.全面加强各类系统应用。各地各校要全面做好“全国学生 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下简称“系统”)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 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应用工作。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各学段具 体要求见附件1),分别将秋季学期、春季学期资助情况填入系 统,确保系统人数、项目、金额与实际发放情况一致,做到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系统数据将作为绩效考核、资金预结算、监 督检查、审计调查等工作的重要依据。要加强“学生资助办公系 统”(下简称“办公系统”)和“大数据办公平台”(下简称“大 数据平台”)登录应用频率,充分发挥办公系统通知公告、投稿 咨询等各大模块作用,通过数据化办公赋能业务管理;运用大数据平台开展资助数据统计分析,为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从2023年秋季学期起,“安徽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 助管理系统”中将增加“长三角外省户籍学生受助情况管理”模 块,为江苏省、浙江省和上海市户籍在我省就读家庭经济困难学 生资助提供便捷通道。各级各类学校于秋季学期12月31 日前和 春季学期6月30日前,将符合资助条件学生的相关资助信息录入系统。

2.及时报送相关数据材料。新学年各项奖助评审材料多、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校务必按照《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资 助相关材料报送时间及方式》(详见附件1)规定的时间节点和要求,及时准确报送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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