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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6489/202403-00175 组配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泾县泾川镇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2024年3月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信息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3-29

2024年3月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信息

发布时间:2024-03-29 08:46 来源:泾县泾川镇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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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事实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处罚依据 处罚时间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处罚部门
1 泾县高粮散酒店 泾市监(川)处罚〔2024〕1017号 经营食品与其标签内容不符的食品 经营食品与其标签内容不符的违法行为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没收非法所得 1.罚款2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131.2元;3.没收不合格的50%vol散装(特曲)白酒18.44千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024/3/15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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